【競賽】2019新北市中等學校「校園反毒創意短片」
新北市中等學校109年校園反毒創意短片競賽實施計畫
109年4月15日新北教安字第1090675946號函訂定
109年5月14日新北教安字第1090855897號函修訂
壹、依據:
本局ㄉ108年7月2日新北教安字第1081218537號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2.0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透過反毒短片拍攝過程,提升參賽學生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知能,並經由多媒體影音傳播方式,增加其宣導效度,
教導學生自我保護及遠離毒品,發揮反毒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協辦單位: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肆、競賽組別:
一、高中職普通組。
二、高職專業組(參賽人員為表演藝術類科學生)。
三、國中組。
伍、報名方式:
請各校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 (Word檔,式如附件1) 燒製光碟片
(請註明校名及作品名稱) 1份,並將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聲明暨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格式如附件2)各1份,
以郵寄或自行送達本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校園安全室),逾時不受理
陸、競賽規則:
一、作品規格:
(一)檔案名稱:「學校名稱-作品名稱」。
(二)徵件規範及內容:
1.表現形式不拘(如舞蹈、故事、歌詞、RAP等),影片時間以30-90秒為限【需滿30秒(含)以上,不得超過90秒(不含)】。
2.格式:為avi、mov、mp4、mpg、wmv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HD1280*720(HD畫質720p)(含)以上。
3.影片須有聲音及附上中文或中、英文對照字幕。
二、各校不限報名隊數(採團體報名方式參加,每隊至多6人),每隊限投稿一件作品。
三、參賽作品不得有跨校學生參與創作之情事,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應具有教育意義,以原創性為主,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及政治議題,亦不得有模擬吸食、介紹毒品使用或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之內容,並避免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
五、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發現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不符合競賽規則者不予評選。
六、同一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參加,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七、剪輯影片請使用合法正版已授權之軟體(例如:威力導演),以避免資訊安全疑慮。
八、配分標準:
(一)主題精神與內容:40%
(二)創意表現:30%
(三)視覺性:30%
九、評分方式:由本處遴聘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並依配分標準評定各作品分數。
十、評選獲獎之作品,如有成績同分者,則依(一)主題精神與內容(二)創意表現(三)視覺性之順序比較分項成績,如前三項比序之分項成績均為同分者,則由評審委員會議討論決定之,並以各獎項名額為限,不得增額獎勵。
柒、獎勵:
一、獎項名額及獎勵方式如下:
第一名:各組1名(12,000元獎金、獎狀1幀)。
第二名:各組1名(10,000元獎金、獎狀1幀)。
第三名:各組1名(6,000元獎金、獎狀1幀)。
佳作:高中職普通組及國中組各錄取3名(各頒發3,000元獎金、獎狀1幀)。
二、本局有權視參賽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決定獎項名額「從缺」。
三、獲獎名單由本局函發參賽學校,並擇期公開表揚;若因故無法公開表揚,則另行委請學校辦理。
四、獲獎之獎金應發給參賽學生,其餘人員不得領取。
五、參賽學生及指導教職員得由學校依權責另予敘獎。
捌、一般事項:
一、凡獲獎之作品、版權及電子檔無條件歸屬主辦單位典藏所有,本局擁有複製、公布、重製及發行之權利,不另致酬。若獲獎團體無法配合,將追回獎金及獎狀,由下一名次獲獎團體遞補。
二、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相關之法律責任,將被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本局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玖、經費來源:本案所需經費由本局109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拾、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拾壹、對於本計畫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聯絡電話: 29603456轉2604。
附件1
新北市中等學校109年校園反毒創意短片競賽參賽報名表
|
學校
|
|
參加組別
|
□高中職普通組
□高職專業組
□國中組
|
作品名稱
|
|
承辦人姓名
|
學
|
承辦人
聯絡方式
|
(O):
|
行動電話:
|
Email:
|
影片創作理念與劇情介紹
(200字以內)
|
|
檢附資料
|
□影片原始光碟1份
□著作財產權聲明暨授權使用同意書
|
附件2
新北市中等學校109年校園反毒創意短片競賽
著作財產權聲明暨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書人參加新北市中等學校109年校園反毒創意短片競賽,同意遵守履行事項如下:
-
立書人應確保參賽原創作品之內容,皆為自行創作,絕無侵害第三人之著作、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若第三人對作品主張侵害其權利,經查明屬實者,得取消立書人獲獎資格,立書人經取消獲獎資格,應返還全部獎金及獎狀,並對於侵害第三人權利應自行負責。
-
立書人同意將參賽原創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償專屬授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並同意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如電視、網路等)或以其他方式(如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發放等)進行相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活動推廣之用。
-
將參賽原創作品無償提供比賽指導單位用於非營利之用途,如展示、教學試用等。參賽
-
立書人完成報名參加本競賽活動時,已充分瞭解並遵守本競賽活動相關規則。
請確認每位團隊成員簽名,且未滿20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簽名:
-
著作人/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親簽)
|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
-
著作人/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親簽)
|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
-
著作人/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親簽)
|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
-
著作人/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親簽)
|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
-
著作人/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親簽)
|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
-
著作人/授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親簽)
|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
檔案下載